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6浏览次数:1642文章来源:人事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5】137号)文件精神,现就关于“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3.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4.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5.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6.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本次申报将试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有意愿申报的企业或个人请联系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2058036索取账户及密码,由留学人员录入具体申报数据,再逐级审核上报。涉密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2.系统报送后,各单位同时须申报纸质材料,包括汇总表、申报书(系统打印)、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盖章),附件证明材料。

  3.请于2015年3月3日前将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系统报送后,递交纸质资料报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联系方式:朱嘉2058036),申报材料包括:

  (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2)2016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汇总表

  (3)申报材料有关附件:个人资质证明、知识产权证明、企业发展证明等。

  三、资助标准

  对于经人社部审批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于确定的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创业启动支持资金一般用于留学人员企业科研创新和市场开拓以及贷款贴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方面。


  附件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2:2016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汇总表.xls

  

437437必赢国际网址人事处

2016年2月26日


最新更新